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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请大师


关于甄家老太太之所以能活到大岁数的另一个说法是:从她七十岁过完开始,每年都会怀孕,当肚腹中的胎儿生长到七个月大时,就开始往外生了。但生出来的都是死婴。她将死婴炖烂后,分九四三十六天吃完。每年不曾间断。导致这身体越养越健康,白发复黑,扎出新牙。

        这种说法任谁听说了,恐怕都会觉得荒谬乱扯。抛开别的先不说。就说这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她还能怀上孕吗?就算她身体能怀上,起码得有个男的配合她吧。她老伴早于她六十岁未满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人世了。难不成一个七十岁的老太还会偷野汉子不成。

        但这回,母亲告诉我,活了一百四十岁的甄家老太,昨天和别人结婚了。属于她人生中的第二婚。第一婚已是一百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听起来简直乃天方夜谭,会令人忍不住质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她的结婚对象是一个令大家都感到陌生的男人。单看外表,大概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皮肤不是太皱,气色红润。却生长了满满一头白发。不止头发是白,就连眉毛和汗毛也是白的。还以为他得了白化病。可白化病不是怕太阳晒么。人家不怕太阳晒。相反,每天都会跟甄家老太从家里出来,坐在村大街上的麦秸垛上晒暖。

        有人问他,为啥身上长出来的毛都是白花花的。他说自己从来都不吃盐。令人不禁想到了长期在山洞里过活的白毛女。她不也是因为没吃盐,导致身上的毛发都变白了么。又有人问他叫啥名字。他说自己姓张,名单字一个:元。

        挂掉母亲的电话后,我不胜感慨。这可真乃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雪花依然在灰暗的天空中飘舞着。

        元旦这天终于到了。

        我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简短的四个字:掘地三尺。我不晓得这是谁给我发的短信。发件人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归属地不显示。我将短信删除了。心想这么冷的天,大地被一层厚厚的雪覆盖着,我还没傻到那种地步,拿个铁锨在被冻得硬梆梆的地上胡乱挖,更何况,还要挖三尺深。

        到了下午,我的手机上又收到了一条短信。

        内容是:你若敢不挖的话,我会把你强奸庞红娟的视频交给公安局。

        一看这,我不禁有些心慌。犹豫了片刻,便将电话拨打了过去。

        嘟嘟......

        电话是打通了。可过了半天没人接。一直等到电话自动挂掉了。接连打了好几遍,都是这样。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祸端。我只得从寝室里捎上一把铁锨,扒着墙头出了校园,来到一处偏僻无人烟的麦田里。往手上吐两口唾沫搓了搓,把持着木杆子,脚蹬着铁锨头,开挖起来。心里少不得咒骂连连。

        挖了差不多有两个时辰。

        总算挖了一个直径差不多五十公分,深度有一米的圆坑。

        我给那个陌生的号码回了一条短信:已挖掘三尺。

        马上对方回过来了一条信息:你对着坑磕一百个头。

        我只得屈膝跪下来,膝盖贴着冰凉刺骨的雪,对着圆坑磕起头来。嘴里默默地念叨着次数。

        一百个头终于磕完了。

        最后一次抬起头时,我看到圆坑里多出了一个小婴儿。它正在巴巴地望着我,身上没穿衣服,冻得有些青紫。

        是个带把子的男孩。

        我愣怔了好久。直到它脆生生地喊了我一声爸爸。才将我惊醒过来。

        一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种状况,小慌了一阵,结巴地问它:“你.....你冷......冷不冷?”

        它点了点头,抱住胳膊,说冷。

        我起了怜悯之心,赶紧脱下外套,递给它。

        它接过外套,披在了身上。

        由于我较生疏于小孩子。实在看不出它有多大年龄。便问道:“你几岁了?”

        “刚从俺娘的肚子里出来,还没满月!”它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脆生生地说道。

        这个回答,让我感到吃惊不已。

        寻常的孩子,别说未满月,就算活足个一年半载,恐怕还不会下地行走吧。更别说讲话如此清晰利索了。

        “你娘是谁?”我又问道。

        “庞红娟!”它不假思索地回答道,稚嫩的脸上还浮现出了笑意。

        我打量着它这种笑意,感觉并不单纯,像是包含了一些内容,虽然我看不透,但我明白,寻常人,只有成年者才会这般笑。其实上显得有些阴森。

        我突然很想转身逃跑,迅速远离这么一个玩意儿。

        如果是一场梦,该多好。

        伸手狠狠地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我有些撑不住。

        证实这并不是梦。

        “爸爸!”那孩子又脆生生地喊了我一声。

        “哎!”

        “我饿了!”

        “那你想吃什么?”

        “吃肉喝血!”

        着实将我给吓了一大跳。

        “你吃什么肉?喝什么血?”

        “人血,人肉!”

        它的一张脸已变得非常严肃,目光灼灼地紧盯着我。

        令我身上掠过一个寒噤。

        我转过身,努力奔跑起来。

        它在后面撵着我。两条小腿虽短,扑棱起来却像是有四条腿一般,跑得并不比我慢。当我奔跑至校园的墙根下,准备纵身扒墙头时。它已经到了我的脚下,抱住了我小腿。无论我怎么用力弹腿,它就是不撒丢。

        “爸爸!”它又脆生生地喊了我一声,目眶中噙满了泪。

        我没答应,紧盯着它,带有很高的警惕性。

        “别扔下我!”它说道。

        我脑子里突然生出一计。弯腰从地上捡了一块土坷垃,使劲扔出老远,对它说:“去把土坷垃给我捡过来!”

        它俩胳膊松开了我的小腿,噔噔地跑过去了。

        我赶紧一跳,扒上了墙头,翻身过去了。

        墙的里侧是一座大型公共厕所。供男生用的。现在正是午休时间。有很多学生正蹲在茅坑上大解,其中不乏吸烟者。他们见我从墙外翻了过来,并不惊讶,一副司空见惯了的样子。

        突然轰的一声大作。

        一堵墙坍塌了。将好几个学生压在了下面。

        场面顿时变得混乱不堪。有人连裤子都来不及提,从茅坑上蹦下,开叉个腿跑了。有人站在远处观看,嘴里发出惊呼。

        马上惊动了校方。

        校方了派了几十个人,对坍塌掉的床进行清理。

        总共砸死了三个学生,两个重伤。

        这算是一件不小的事故。

        校方弄不明白,这好好的墙体,地基也没见下陷,怎么突然就坍塌了呢!

        风波平息之后。

        学生们照常坐在班里上课。

        离过年越来越近了。快要放寒假了。

        有一天我在食堂里吃着饭时。被人撞了一下桌子。使得我碗里的汤水洒出来些。我抬起头一看。是一个驼背的老头牵着一个小孩子过去了。

        那驼背老头再熟悉不过,正是在我学校里捡剩饭的。他手里牵着的那个孩子扭过头来看我。我也觉得它熟悉,身躯不由得一震,手上的汤匙掉落下来。

        这孩子我认得。正是我那天在麦田里掘地三尺之后,冷不丁出现在圆洞里的那个。它喊过我爸爸。但现在,它表情漠然,只是冷冷地瞧视着我。好像是对我有着仇恨。我心里不禁发毛,顾不上再吃饭,赶紧站起来扭身走掉了。

        隔天,学校喇叭里连续广播。

        原来有一个学生失踪了。是个女生。

        警察也来了。

        没找到她。

        我思想斗争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来到校长办公室。那几个警察也在。校长皱眉问我:“你进来干啥?”

        “老师,我认为女生失踪,跟捡剩饭的老头有关系!”

        “只是你认为?你有证据吗?”校长问道。

        “没有!”我摇了摇头。

        “你是不是见他抓走那个女生了?”一个警察问我。

        “不是!”我又摇了摇头。

        “那你凭啥说女生失踪跟人家有关系?”警察看起来不满了,口气有些冲。

        想了想该怎么说,我开口道:“因为那个老头儿不是啥好人。最近他收养了个孩子,那孩子吃人肉喝人血。我估计是老头把那女生骗去,杀害,然后喂了那个小孩子!”

        全场愣住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都笑了。瞧我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着一个神经病。

        但警察还是去那捡剩饭老头儿的住所里搜查了。

        果然搜到了那女生的衣服,还有半截子没吃完的尸体。

        但那捡剩饭的老头和那个小孩子,已经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警方立马对他们进行全城通缉,到处贴悬赏广告。

        因为最近老是出事,警方差点儿没把这座学校给封了。亏得教育局出面活动了。但必须向警方保证,这座学校不能再出事了。若是再出事,封校无商量。

        校长被吓成了惊弓之鸟。

        他不仅又招了些保安。还要花重金请来一位大师。

        这种大师是专门抓鬼捉妖的。因为一连串的蹊跷事件,让校长怀疑,学校内潜伏着不干净的东西。

        说白了就是闹鬼出妖了。

        请大师的那天,学校里搞了一个隆重的欢迎仪式。凡是长得好看的女生都被挑了去,大冬天的穿个开档旗袍,站在路道的两旁,抱着花篮,面带笑容。当大师走过来时,她们便点头鞠躬。当然,这种差事不是白干的,学校里会给予好处。至于给的是啥好处,我也不知道。

        只见大师穿了一身鲜艳的黄袍,下面露出穿裹腿马裤的俩腿,脚蹬方口布鞋。上面头上留着披肩长发。走起路来脚后跟不挨地。手里拿着镜子和木梳,一边梳头照镜子,一边微笑着跟大家打招呼,俨然一副当红明星做派。

        他给人的感觉,是属于那种自以为笑得很迷人。有刻意模仿周润发的嫌疑。他的名字被学生们争相口传,端的是接地气又容易让人记住。叫二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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