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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见


()        一抹清新的碧蓝飘带在约翰斯坦因(后文中都简称为斯坦因)子爵的前方视野里出现,那是一条看上去就沁人心脾的河流,让他地心情稍稍好了些。

        耳边充斥着焦躁的蝉鸣,这天气实在太热,加上还要赶马,不得不暴露在烈日骄阳之下,斯坦因本来就孱弱的身体此刻已经有些吃不消了,头颅开始有微微的晕眩感,可这简陋道路的两边全是一望无垠的隔壁滩,根本无法找到个纳凉的地方。

        幸好前面有条河,靠水的地方一般都会比较凉快,应该可以休息休息。

        斯坦因将腰间的水壶取出,倒出些水拍在脸上,瞬间清醒了不少,精神振奋了些,重重的甩了两下马鞭,加快了车速。

        看起来并不远的距离也足足花了半个钟头,马车才终于来到了河边。

        这河水十分清澈,近看竟然比远远看上去还要碧蓝,只是刚刚来到了河岸边上,斯坦因便觉得浑身的燥意都消失了些,空气中充满了湿润的凉意。

        他此时也顾不得什么贵族仪态了,将长袍往两旁随意一撩便以一个极其不雅的姿势蹲在了河边,如饥似渴的捧起一汪水,迫不及待的往脸上一泼。

        爽!

        从骨子里渗出来的舒服劲让斯坦因浑身打了个激灵,这河水也不知源自何处,在这炎炎夏日之中,竟然依旧冰凉,斯坦因原本已经微微有些中暑的症状了,仅仅用这河水洗了把脸,竟然头也不晕了,浑身上下的难受都一扫而空。

        “莉莉丝,快下来凉快凉快。”好在他还算是个称职的父亲,自己享受的当头还没忘记在闷在车里的女儿。

        “来了。”车里又响起了刚才那娇俏的声音,一只白皙的胳膊将门帘撩开,只见一个娇俏的身影从马车中蹿了出来,一边还不停的用两只纤纤玉手扇着风,想来车里的闷热还要更甚于车外。

        阳光洒在少女的身上,似乎整个世界都变得沉静下来,那一头金色的长发下,是一张无比美丽的脸庞,少女的五官似乎天生便带着闪耀的光辉,再华丽的辞藻都无法形容这张面容美丽之万一,她的头发如同最华美密织的绸缎一般顺滑,双眸就连最奢华的宝石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鼻字秀气而挺拔,那张樱唇更是鲜艳滋润的如同两瓣初开的花朵一般,这样一幅美丽的面容之下,更是一具连魔鬼都会嫉妒的发狂的美丽身躯,即使穿着宽松无比的丝绸长袍,胸前的高耸和臀部完美的曲线依然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迷人的荷尔蒙气味。

        纯净美丽如同天使的面孔,加上充满了诱惑欲望的婀娜身材,这种包含着冲突的美丽简直是任何生灵都无法抵御的。就连空气中呱噪的蝉似乎头为这种美丽而窒息,消停了片刻。

        这就是号称‘芙兰明珠’的约翰家大小姐,莉莉丝约翰,即便她有个废物父亲,也丝毫否定不了她是芙兰所有贵族少年心目中的梦中情人这一事实,实际上,就连嫌弃二儿子的约翰公爵,对自己这个大孙女也是疼爱有家,甚至就连家中的几个嫡孙都没有莉莉丝受宠,本来这次约翰公爵说什么都不同意自己这个宝贝孙女跟着那个废物儿子一起去东方省的,可无奈莉莉丝自己坚持要陪伴父亲,老公爵只能无奈的同意了。

        临行前,老公爵还将自己的不肖子叫到了书房里,恶狠狠的吩咐道“若是我的莉莉丝少了一根头发,你就永远别回来了!!!”当时父亲那怒吼的分贝,吹胡子瞪眼的扭曲面庞,此刻斯坦因想起来还觉得心有余悸。

        他其实也不赞成女儿陪自己来这里受苦,可无奈女儿虽然年纪不大,却天资聪颖,早早便养成了独立的性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决断,不是两三句劝阻便能够左右的。再加上妻子早亡,斯坦因对自己这个宝贝女孩也是心疼的不得了,恨不得天天拴在裤腰带上,这次见女儿这么心疼自己,内心其实也是十分开心的。

        再者说了,首都也不是什么好地方。

        至少斯坦因是这么认为的,在他看来,所谓人人都向往的芙兰首都百花城,还真不一定有东部行省的一个偏远小山村待得舒服。

        想到这里,他看着自己美丽的女儿,眼中充满了慈爱之意。

        莉莉丝估计也是在车里热坏了,提着裙裾一阵小跑来到河边,不过从小到大的严苛家教让她还是保持了基本的淑女仪态,先将裙子夹在双腿中间之后,方才微微蹲下,矮下身子从河中舀起一捧水,微微在双颊上拍了几下。

        爽!

        人最舒适的莫过于欲望得以释放的那一刻。这种舒适感是和本能息息相关的,即便是后天如何再教育,也无法压抑这种本能。

        就连从小将仪态看的比命还要重的莉莉丝小姐,此刻也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舒畅却又惹人联想的呻吟。

        “啊!~”

        回过神来的莉莉丝惊恐的捂住了嘴,不敢相信刚才那么丢人的声音是自己发出来的。她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并不是单纯的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刚才自己发出的那声呻吟,让她想起了某些歌夜晚从哥哥嫂子卧室里传出的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

        我在乱想些什么啊!!?

        连忙用力的甩了甩头,将这些很不淑女的念头从打消,莉莉丝的脸上悄悄地飞上了一抹红霞,她有些心虚的转过头看了看父亲,还好,父亲正坐在十几米开外的一块树底下的大岩石上纳凉,应该没听到刚才自己羞耻的叫唤。

        莉莉丝松了一口气,冰凉的河水让她整个人都清爽了起来,有些好奇的四处看了看,出生于大贵族家庭的她从小到大都呆在首都之中,即便是偶尔出去春游,也不过出城两三千米的路途,在大公家的园林里找块精致漂亮的草坪,别说穷乡僻壤的东行省了,连约翰家族领地,号称西行省明珠的雄鹿之城她都没有去过。

        这还是十三岁的她,第一次离开首都范围。

        与一路上一望无垠的戈壁景象不同,以这条河为中心往两边散去,竟然滋养了一小片绿地,不仅有翠绿茂盛的杂草,河岸边上还有几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和首都城内栽植的梧桐不一样,河边这些树木看上去虽然没有梧桐那么精致华美,却充斥着一种别样的野性美感,扑面而来的都是旺盛生命力的感觉,最粗的那棵树就在莉莉丝身前十米的地方,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粗壮的树苗,简直就像是小说故事里,传说中精灵族的生命之树一般,光是树干,就有四五个成年男子牵手合抱那么粗壮,树冠更是郁郁葱葱,如同一把鲜绿色的巨大雨伞一般,将阳光遮的完全透不进来。

        莉莉丝走进了树荫的范围,瞬间觉得空气中的温度低了许多,而树叶特有的清新味道让人无比的心旷神怡。

        她饶有兴趣的绕着树走了几步,突然,一个神奇的东西映入了她的眼帘。

        那是一堆干燥柔软的,黄澄澄金灿灿的,看起来躺上去一定会很舒服的,茅草堆。

        那茅草堆的形状十分的奇特,堆在地上足有一米多高,一米多款,茅草堆的中央有一个约莫半米见方的凹陷,在这堆茅草中央形成了一个角度和形状十分柔和的窝。

        鼻尖混杂着树叶和茅草特有的好闻味道,感受着树荫下惬意的凉爽,书上似乎还定居着许多喉咙美妙的鸟类,不停的发出清脆悦耳的鸣叫声。

        这一切美好的事物,仿佛都在莉莉丝的耳边不停的低喃着。

        坐上去。

        坐上去。

        一定会很舒服的吧。莉莉丝死死地盯着那堆好似散发着光芒的茅草,有些心虚的回头看了看父亲。

        坐在茅草堆上未免也太不淑女了吧!

        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做着最后的挣扎。

        反正又没有人会看见!

        啪啦,仿佛有什么东西瞬间破碎开来。

        那是叫做理智的东西。

        莉莉丝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向前迈去,一步步接近了那堆诱人的茅草。

        近在咫尺!

        莉莉丝迫不及待的转身,将长袍都无法掩盖住的曼妙曲线对准那个茅草窝,闭上眼睛,就要坐下去。

        她知道此刻的自己一定十分的不淑女。

        那又怎样!?

        她仿佛都已经感觉到茅草堆那无比柔软而干爽的触感所带来的极品舒适感受。

        突然,一个声音从头顶传来。

        那声音并不大,语气中还有些懒洋洋有气无力的味道,此刻却如同一道旱地霹雳一般,炸响在她的耳边。

        “那是我的位置。”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从树上跃下,轻巧的落在了她的面前。

        而莉莉丝,则是保持着一个极其羞耻的姿势,撅着她迷人的小翘臀,就这么愣在了原地。

        即便是在许多年以后,文森回忆起自己初次见到这位大小姐时候的情景,平素不爱笑的他,嘴角依旧会不自觉的微微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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