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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不知名的草原


PS:新篇章,继续纵横天下,为纵横个打CALL。

......

皇帝陛下剿灭魔鬼兵团的法令散发出去,远在千里之外的瓜州,郡王水秉道看了通报手舞足蹈,兴奋地睡不着觉,水安歌遇害的消息让他出了一口恶气,在落后瘴疠的瓜州这算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消息,但是对他来说却比无数金银珠宝都管用。

付总管陪着笑脸上前通报:“郡王,府外有人求见。”水秉道奇怪道:“我被贬至此,过去的勋贵都跟我划开界限,还有谁能够来找我?”

“是我们的老朋友。”付总管露出意味难明的神色。

“请进来吧。”水秉道淡淡的说道,他已经猜出了来者是何人。

青色女子揭下斗笠,分明是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庞,水秉道轻轻瞟了一眼,心里荡起阵阵涟漪,仍然不露声色道:“我们的合作已经终止,你们还来找我作甚?”

女子正是樊梨花,她的身边只站了一个随身的侍卫,正是冷均,樊梨花一个眼神递过去,冷均走出去守在门口。

付总管也一起退了出去,他已经下定决心,不管郡王做出何种决定,他都会紧紧跟随王爷不离不弃。

“郡王何以至此,我今日就是前来助你一臂之力的,难道你不想拿回本来属于你的东西?”

“哦?”水秉道回过头来,“我现在一个被贬回封地的郡王,还有什么能力卷土重来,更不要说你们的势力被百骑司一网打尽,现在你跟我说这些,樊梨花,你还当我傻子吗?”

“我是不是傻子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水安歌已经被我除掉,而现在风罗国朝堂不稳,老皇帝日薄西山,月氏帝国鼎力支持,正是郡王东山再起的时刻!”

“是你杀了水安歌?那不是魔鬼兵团做的吗?”水秉道难以置信问道。

“各取所需罢了,反正水安歌是不会再回到风罗国了,郡王大可放心,而现在就是大好的时机,郡王难道就甘心这辈子碌碌无为,孤独终老么?”

水秉道深深看了一眼樊梨花。他很不甘心,为何自己就要被贬到落后闭塞的封地,这里蚊蝇蛇鼠成群,一年四季看不到花色,只有荒凉的戈壁和干裂的土地,他太想回到京城,回到那个舒适惬意的王府。

“你们的计划一次次胎死腹中,甚至还害得我沦落至此,想让我相信你们,你们能够拿出什么诚意,别跟我做不能兑现的承诺,我听得太多,已经麻木了。”水秉道冷冷道。

樊梨花扑进水秉道的怀里,抚摸着他坚实的胸膛,怯生生地说道:“郡王说我们没有诚意,不如我就把自己送给郡王如何?以后我们夫妻同心同力,共同打造万世基业,郡王封侯称帝,妾身侍候左右,岂不快哉!”

水秉道搂住樊梨花的细腰,凑近她的鼻尖,闻到一股泌人心脾的芳香,心中不禁一动,要是没有月影卫这层关系,他一定会好好善待樊梨花,毕竟这是他王妃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你是王妃的妹妹,你想让我众叛亲离吗?”水秉道推开樊梨花,背过手去,毫不留情面地说道。

“自古王侯贵族哪里没有这样的事,怎么到郡王这里就众叛亲离了?妾身不惜委身与你,只希望侍奉郡王左右,连这点要求您都不愿意满足我吗?”樊梨花说着就提着衣角拭泪。

水秉道嘴角抽了一下,摆手道:“你姑且先在瓜州住下来,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为免去不必要的麻烦,我给你们在外面另找一处住所,小心百骑司的人,他们不会那么轻易就放弃对我的监察。”

樊梨花见劝说水秉道不动,心想以后多得是机会,弄巧成拙反而不好,只有施礼退下,前去安排的据点等待消息。水秉道看着樊梨花带着侍卫离去,对身边的付总管问道:“她真的有那么好心为我夺取天下吗?”

“郡王,这,老奴也不敢多言。老奴只相信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其他一概不信。樊姑娘竟然来了就一定有所依仗,现在时机正好,郡王是否真的有意成就大事?姑且不论他们是否真心愿意帮助您,起码现在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以后是会变的,他们会变,我们也会变啊。”付总管徐徐分析道。

水秉道轻点了一下头,“你说的不错,我们也会变。”

接着思虑一会儿才转过身对付管家吩咐道:“先晾他们一段时间,只有努力得到的才会珍惜,我们表现过热反而让他们看不起,等吧,都城的天不会一直晴着,该有我们回京城的那一天。”

……

寂寥荒凉的翰州,肥沃草原与戈壁滩的分界地带,既不像戈壁荒漠无法居住,也没有草原的肥沃和潺潺的清水,但是它占地极广,紧邻塔塔克斯沙漠,对自然充满兴趣的学者都声称,他是塔塔克斯沙漠头上唯一带有绿色的皇冠。

龙卷风和沙尘暴时而降临此地,大都在外围就消散无形,是故翰州上的草原部落不用遭受更加恶劣的自然环境。然而今日的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没人会相信天神垂怜下雨,最大的可能就是沙尘暴要来了。

拓跋部落未来的主君拓跋牧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此时他从毛毡里探出头来,望着头顶的天空,脸上布满阴郁的神色。

拓跋部是个小部落,传说很久以前扬名九州,他曾将自己的光和热分给草原的牛羊和子民,是穹顶草原上最炽热的太阳,而现在不知什么原因,他们被放逐到水草贫瘠的翰州生存,每年都要交给朝廷无数的牛羊,只有部落的图腾上曾经记载着他们英勇的过去。

拓跋牧的神色越来越难看。部落里最强壮的勇士们都外出打猎,至今未归,现在这糟糕的天气,似乎预示着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这是草原勇士惯用的思维,坏事总是阴云密布,而好事自然是天朗气清。

拓跋牧又走进毛毡拿出自己的武器和弓箭,将弓背在身上,提着箭袋和武器跨上了马背,甩了一下辔绳,纵然是草原的烈马都得乖顺地听他的指挥,因为他们的战马都是自己去草原猎取的,只有勇猛的战士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战马,他仅仅十五岁就猎取了专属的战马,这在部落里无疑是十分英勇的表现。

“拓跋牧,快点回来,不要走得太远!”

部落里最大的毛毡前站了一个女人,穿着束腰裙式齐肩的长袍,胸前的坠链上镶嵌着零星的宝石,大多是兽骨和玛瑙,望见赶马的拓跋牧,双手括在嘴边,提醒他早日归家,草原的勇士是自由的,纵然母亲也没有资格束缚住他们的灵魂。

“阿妈,我去去就回...”

拓跋牧转身回了一句,拍马朝沙尘暴的方向疾驰而去,他记得很清楚,部落的勇士们清晨就是朝这个方向前去狩猎。

可是他越走却越靠近沙尘暴,他透过黑褐色的帽檐眺望着远方剧烈的风暴,心胸里充满了一股往无前的斗志。

他的阿爸说过,天下有九州,不都是草原,草原勇士生长在辽阔的地方,心要大,眼睛要看得远。

他拓跋牧发誓,总有一天他要离开翰州,去到更加广袤的土地,看看那里的人怎么活。

前面风更紧了,拓跋牧驱马往前赶,不一会儿就陷入了沙尘暴里,耳边都是呼呼的风声,还好黄沙并不多,面前的景象看得比较清楚,拓跋牧害怕他的阿爸和部落的勇士们都被狂风卷走,心中一紧,驱马走得更深了一些。

漫天红色的血水打在他的脸颊,时不时有残肢碎屑掉下来,拓跋牧虽然见惯了环境的恶劣和草原生存的残酷,沙尘暴里出现了这诡异的一幕,还是把他吓了一跳,他在心里祈求苍鹰众神保佑,终究提起一些勇气继续前走。

“啊!”

“咚!”

拓跋牧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具完整的尸首就从他眼睛擦过,还好他侧过身去,差一点就撞个满怀,那具尸首被风刮到三丈处,砸在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骑马赶到前面一看,只见那具尸体和他差不了多大,身上的甲胄纵然破烂不堪依旧发出夺目的光辉,在他腰间还有一把宝刀,刀鞘镶嵌着钻石和金边,拓跋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刀鞘,心里估计是把绝品好刀,下了马,从那具尸体里解下宝刀看了看,心满意足地放到马背上。

还有松松垮垮的甲胄也被他解了下来,他在甲胄的胸口处发现了一枚翠绿的玉玺,用金布包裹,价值不菲,拓跋牧喜不自胜,最后检查了几遍,确定再无任何值钱的东西就准备驱马离开。

他突然想起来这里不是打猎的地方,阿爸说过,这里过于危险,所以严令禁止部落的勇士来此打猎,没想到他竟然阴差阳错来了这个险地,机缘巧合得到这些宝物。

拓跋牧起身回到马边,犹豫了下,欣赏一番渐渐势弱的沙尘暴,又折返回来,将那具尸体翻过身来,撩开尸体脸庞上的头发,虽然面容布满污垢,但是五官端正,依旧可以看出清秀的样貌,他轻轻啐了一口,嘀咕道:“长得比老子都帅,活该你倒霉!”

探了探清秀少年的鼻尖,尚还有微弱的气息,看来命不该绝遇见了自己。拓跋牧将自己比作扶危济困的草原英雄,带着胜利者的姿态,将清秀少年甩在马背上,牵着马离开了这个绝地。

他想着以后有时间就来这里捡东西,说不定以后就能发大财,让自己的部落成为最富有的翰州部落,虽然他们饱受朝廷的剥夺和欺凌,但是这些部落勇士就如草原的野草,总是一茬又一茶地生存下去,坚韧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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