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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狗也会杀人


“嘛嘛,别生气嘛目暮警官。”

        “你知不知道你生气的样子很恐怖耶,你看都吓坏小朋友了。”洛清源一指他背后钻进车里,老老实实坐正身姿的几个同事说道。

        “呼。”目暮十三长吸一口气,平缓了一下情绪。

        想到在外面跟这小子争吵,也只是徒增笑料,尽管心里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可还是暂时性的收住了怒火。

        等心情稍稍平复了些,他很严肃的开口:“快跟我进来,这件案子要你帮忙。”

        “什么嘛?求人还这么拽。”

        “不去,我还想出去溜达溜达呢。”洛清源一撇嘴,小声嘟啷道。

        “你说什么?”目暮十三提高了语气,眼睛死死的瞪着他。

        要是洛清源敢再啰嗦一句,立马让他知道知道,我这身肉是怎么长出来的!

        “咕。”洛清源小心的咽了一口口水。

        见胖警部是真的有些火了,他只得心不甘情不愿的低下头回应:“是,明白了!”

        回办公室后,目暮十三跟洛清源仔细讲了讲昨晚的案发经过,以及他对本案的看法和疑点。

        大体上是这样:“被害人接了一个电话,然后把电话拿到那只叫'约翰'的狗耳边,然后那狗就突然暴起,将人给从楼梯上扑了下来。”

        “随后,人就因为流血过多而死亡!”

        就像洛清源调笑的那样,他也不相信一只狗会平白无故的攻击人,可作为一名刑警,凡事都要求讲究证据,不是光有猜测就能行的!

        听到这件案子又牵扯到两个关键人物,毛利小五郎和柯南后,洛清源的嘴又抽了抽。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算起来,从月初到现在,光他们俩报案的次数,就已经超过五次,而且每次都是在他们辖区内。

        问题是现在才刚二十几号的样子,不知到月底之前,还会不会有那两人参与的案件发生?

        不过,以柯南这小子喜欢到处乱跑的行为,还有毛利小五郎总喜欢蹭吃蹭喝的坏毛病看来,这个问题是个真命题(会)!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发生这么多起命案,让人不得不怀疑米花市的治安。

        为这,某个胖警部被警视厅的高层打电话来训过很多次了。

        若不是看在,他所属的搜查一课,每次都能及时破案的份上,早就被撤职了。

        尽管如此,目暮十三身上的压力还是很大,因而成天都马着脸,像谁都欠了他百八十块钱一般。

        上司不开心,手下的人自然也不好过,特别是像某人这种比较皮的警官,再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更是容易受到针对。

        每次看见洛清源在一课无所事事、好不乐哉的样子,目暮十三心中的火就更大了。

        给他派出去处理案子,好减缓佐藤美和子身上的压力,可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到下属的报告,说领队不见了。

        用洛清源的原话就是:“我只是一个顾问,而且我只是出去走走~”

        走走你能在咖啡厅里悠哉乐哉的喝饮料?因而,看着这小子,也成了必然!

        零零碎碎的事加在一起,目暮十三的头都大了,心情当然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这几天一课的同事总是避着这个大boss,生怕一个不注意就成了出气筒。

        额,某人例外,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

        生气嘛,就像那啥?忍忍就过去了。

        其实,洛清源也明白胖警部烦躁的原因。

        想想看,光毛利小五郎就报案了五次,你说整个米花市积累的案件会有多少?

        更何况,那五次的报案时间,有两次都在半夜,不用怀疑,那两次发生在深夜的案件,胖警部还能不能睡觉。

        从接到报案后到抵达现场,再等柯南找出证据并用麻醉枪弄晕毛利小五郎完成推理,最快也花了三个多小时。

        也就是说,在案件侦破之后,他们推理完毕,自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作为警视厅搜查一课的负责人,目暮十三还得负责现场的扫尾工作,回警局后的大部分文件也都离不开他的签字。

        所以,那几天,目暮十三都是在警视厅的办公室里,将就性的眯上那么一小会儿。

        想到这儿,洛清源就暗自庆幸,幸好溜得快。

        不然要是跟胖警部一样,忙的天昏地暗,那可就麻烦了。

        尽管,一两天不睡觉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可一想到罪魁祸首是因为那两个瘟神,到处乱跑带来的后果后,他是一万个不愿意。

        看过动漫的他自然是明白有那两个人在,最不缺少的就是案件这种东西。

        所以,对某人来说,破案什么的,就改天吧,反正人都已经死了,也不差找出凶手那么一小会儿,洛清源在心里暗自想到。

        “还是回家躺在被窝里,舒舒服服的,那样多好啊!”

        幸亏昨天他运气好,没有加班,不然肯定又是被目暮十三抓去现场,免不了熬夜的节奏。

        瞧一眼胖警部布满血丝的眼珠就知道了,他昨晚肯定没睡上几个小时。

        唉,真可伶,这得损失多少肝糖原(这玩意儿你们可以大概的理解成减肥后的效果)啊!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其实也不算坏事,对胖警部来说,减减肥也是好的。

        在为目暮十三默哀了半分钟后,洛清源拿起桌上的案宗,随意的翻了翻,收起脸上的笑容,表情无喜无悲。

        工作就得有工作的样子,这是原则问题!

        上面很详细的记载着毛利小五郎的供词:“他们一行人在外面吃完晚餐回家的时候,走着走着,突然听到街角的房子里面传来一声惨叫。”

        “等他跑过去,才发觉是死了人。”

        “屋外有个像是被吓傻了似的女人,推开半掩的门,往屋内走去,楼梯口躺着一具没了气息的尸体,旁边还有一条龇着牙的狗。”

        “后来经过询问,才知道那女人是跟被害人小刚一起来坂口先生家里玩的,谁知道却出了这种事。”

        “啧啧。”简单的看了看毛利小五郎的证词,洛清源上下颚咂巴咂巴的张了两下,就像是在回味着什么。

        他对这两个死神凑堆儿后,是否会发生命案,并不感到奇怪。

        毕竟,这是柯南的世界,有句话说的好,那就是:“别看我是万年小学生,但我走到哪儿死到哪儿,你行么?”

        很显然洛清源不行!

        他好奇的是,目暮十三怎么把矛头指向一条,像是被训练过的警犬身上了?还把人家给牵回来,准备定罪的样子。

        按理说,再糊涂也应该有个底吧?若是传出去说,警方抓了一条害死人的狗,目前正想办法对它进行药物处理之类的……

        这还不得让人给笑死?

        他还是第一次听说,狗会把人给弄死的,在他的印象中,养在大城市里的狗,性子一般都是很温和的。

        毕竟,太凶猛的养起来也麻烦,就算偶尔发发狂,顶多也就是将路人咬上两口,打几针疫苗不就得了?那人命又是怎么回事?

        接着往下看,他才有了点头绪。

        洛清源的眉头紧紧皱在一起,手指在桌面上无意识的敲击,就宛如在弹奏一首节奏压抑的钢琴变奏曲,嘴里低声的喃喃自语:“这件案子果然没那么简单!”

        这是一个女人的供词,她就是被害人的女朋友。

        “小刚在接到户主,坂口先生打来的电话后,就按照吩咐要把那条坐在楼梯口,名为'约翰'的狗给放出来。”

        “待他走到那狗身边,将无线电话拿到它耳边说了一句'约翰,你的主人在找你哦',然后就被那狗给扑在身上,从楼梯口摔了下去,颅口破裂而死亡!”

        “紧接着,毛利先生他们就赶到了。”

        看到这儿,洛清源想起曾经的雇佣兵成员——狗熊,无意间说过的话。

        军犬攻击人,一般分为三步:一,主人发出指令;二,站直身姿;三,扑上去!

        三者缺一不可!

        当然选择的犬类一般都是产自德国的黑背,这是目前很多国家都喜欢养的军犬种类之一,忠诚、凶猛、听话是它的特点。

        这可跟同属犬科,却产自【西伯利亚】极寒之地的某哈不一样,你要是养一只那玩意儿,准备训练一下,结局自然不用多说。

        见洛清源合上卷宗,目暮十三迫不及待的问起:“怎么样?清源老弟?”

        “有头绪么?”他的瞳孔中带着一丝焦急,显然很上心这件事。

        事实上,所有的案子目暮十三都很在意,因为他是一个警察,一个被下属爱戴的好警部。

        除了容易生气之外!

        “呐,有些不确定,不过要是去现场走一遭,应该就能判定了。”在这种情况下,洛清源没有说什么玩笑话,来调节被目暮十三带起来的严肃气氛。

        反而很干练简洁的回答,这也能小小的安了安,胖警部紧张的心。

        果然,听到洛清源没有反驳,似是只差证据般的模样,目暮十三的心情瞬间好了很多,也松了一口气。

        对于那只狗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凶手,稍微有点脑子的都能猜到,不过既然发生了命案,哪怕心里明白应该是有人指使,可苦于没有证据,他也只好将凶嫌之一带回来了。

        这也是为什么目暮十三刚才说,要洛清源帮忙的原因,抓人他在行,至于推理嘛……

        跟某个大部分处于糊涂时间的侦探有得一比!

        对于这个搭档的本事,他还是很佩服的。

        要是搁以前有人对他说,某人只看卷宗就能把案件给还原得七七八八,他肯定会学某个眼镜小鬼那般,露出一个'呵呵'的表情。

        不过,在碰到洛清源以后,目暮十三就彻底地改变了自身的想法。

        来警局不到半个月,多次刷新破案时间记录,再难的案子,到了这小子手上也决计拖不到第二天。

        总是快速的破案,在市民那里,给警视厅留下了很好的正面形象。

        毕竟,若是发生命案,哪怕与自身无关,住在周围的住户,听到这些消息后,难免也会显得有些人心惶惶。

        哪怕,这种不可预料的事怪不到警方头上,可当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产生了危机感后,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警察。

        这跟政府始终宣传的有事找警察,有着密不可分的干系!

        幸好,破案的及时,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宽心,至少没有了以前那种“纳那么多的税,还不如人家侦探可靠”的闲言碎语流露出来。

        可惜,这小子似乎不怎么爱在人前露面,有媒体找来也一概是避而不见。

        不过,想到洛清源的另外一个身份,他倒也理解了两分。

        毕竟,身份要是曝光了,对目暮十三来讲也不是什么好事。

        到时候,这臭小子肯定是在警局呆不下去的,至少搜查一课他是呆不了了。

        假如这样的话,他到哪里去找一个想骂就骂,关键时刻还能靠得住的好搭档?

        别看他平时总对洛清源骂骂咧咧的,那是因为知道这小子不是一个容易生气的人。

        再说了,目暮十三骂也是为他好,这点某人心里当然清楚。

        尽管不大明白,这懒散的小子为什么会跑来警局,当一个职位不大不小的顾问,可对洛清源那种破案几乎不隔夜的本事,他还是赞叹不已。

        这还是目暮十三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这么赞赏一个人,一个只看外貌,就跟他儿子差不多大的人!

        想到这小子的年龄,又想到那些媒体夸上天的评价,白手起家,短短十几年就创造出了一个科技王国,由衷的表现出一种钦佩。

        就像对大自然奇景的称赞,非凡人不可揣度!

        等待是值得的,你说呢?加长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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