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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忙里偷闲


我和配偶哦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算短,可是我们却并不了解对方,甚至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喜好。

        他不开心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喝酒,偶尔会吸烟,他最喜欢的事物是鱼,他最爱那种淡淡的薄荷味道,他笑的时候曾被关在电梯里,所以有轻微的黑暗恐惧症,其实,他的内心深处并不瞎换小孩子,曾经说逃让我给他生一个女儿,真是的想法不过是想要借此让我留在他的身边。

        因为他坚信了那就,孩子是女人婚姻生活中最致命的弱点,他以为拥有了孩子我便无论如何也不会走。

        可是这一切,我都知道的太晚了,在我一觉醒来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变了样子,所谓的天翻地覆,也不过如此。

        “周,听说活你要到中国去,是在很的吗?”

        说话的书Lisa,我在澳洲的同学兼是有,一个又白又漂亮的姑娘,我们两个像是已经整整两年的时间了。

        “下周的飞机,去杭州”说完又迫不及待的补充了一句:“那是一座很漂亮的城市,你若果看见了一定会喜欢了。”

        我也是刚刚才接到这家公司的实习offer,正仓促的准备着行李。

        我和Lisa血的都是行政管理,Lisa的运气要比我好,早在半个月前就受到了当地一家公司的offer,并且在这周已经成功的去报道,相比之下,我的运气似乎差了很多,简历投出去不少,面试也参加了很多,却一直没有消息,知道昨天岸上才在邮箱之中发现了一封offer,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电子公司,他们同意接受我去实习,如果实习期可以顺利的通过,就留我录用。

        我虽然对这家刚成立不久的国内的电子分公司没有什么了解,但是他们的总公司我却又一定的了解,虽然是华人企业,但是在国外却很有口碑,很多实习生也都为了能进入这家公司而挤破了脑袋。

        我投递简历的时候也没有抱太多的希望,不过是想试探一下自己的运气,不想,最后竟然是他们同意要录用我的。

        不过唯一的条件就是我不能留在澳洲,而是要接受回国,在杭州分公司的工作。

        “周,你是个勇敢的姑娘,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会十分想念你的。”

        Lisa表情痛苦,走到我身边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对我们这样孤身在外地求学的人来说,期间所经历过的辛苦就只有彼此才最了解,可是为了生活,我们不得不接受现实,并且在现实中逐渐的坚强起来。

        我虽然在澳洲留学,却并不想其他留学生一样喜欢用英文名字,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自己的中文名字,周乔。

        因为这个名字总是会让我想起三国时期的两个历史人物,周瑜和小乔。

        一对夫妻,一个是征战沙场的影响,而且又称得上是文韬武略,而另外一个则是美貌又温婉的女子。

        不过这个典故和外国人是讲不同的,以至于身边的人都更喜欢的直接称呼我的姓氏,周。

        在澳洲的阳光下生活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对自己的过去没有任何的印象,听Lisa说我在两年前Ian出了一场车祸,醒来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过根据她之前对我的了解,我好像是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并没有什么亲人。

        当初能够出国留学,是因为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成绩还不错,于是受到了有心人的资助,Lisa了解的就这么多,我所知道的也就只有这么多。

        不过既然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那童年的记忆想必也刽太美好,想起来还是忘记对我来说也就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忘记反而比想起来要好。

        语气纠结那些被我忘记的过去,我更愿意接受现在,并且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一个更好的未来。

        飞机降落的时候,难得阴雨天气才刚刚开始,我没有带伞,拖着沉重的行李冒着雨到公司,负责接待我的是个有又高又瘦的男孩,说话的时候又两个梨涡,很是好看。

        “老板和经历都出差了要后天才能回来,这两天你可以先休息一下,又什么需要的尽管来找我就好了。”

        他负责把我从公司带到员工宿舍,主动打开门将我的行李箱放在门边,然后看着我笑。

        “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住?”

        在来之前我并不知道这间实习的公司竟然还免费提供员工宿舍,打量着眼前宽敞又明亮的两居室,内心已经不能用喜出望外来表达,这样一来不仅省去了我租房子的费用,关键是环境好到超出了我的想象。

        以前在澳洲的时候,为了省钱我和Lisa两个人住小小的一居室,厨房厕所还有睡觉的地方都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为了省钱又只能娶市场买菜在家煮,每次都是一屋子的油烟味,第二天穿的衣服经常都是挂在走廊里。

        “我只知道这是公司的安排,至于还有没有人要来一起住我就不太清楚了。”

        他说完又是一笑,嘴角两侧的梨涡更加的温暖:“后天是你到新公司的第一天,千万不要迟到。”

        我把他的话当做是来自同事之间的审议提醒。

        不过,对他的善意我只能报以微笑,因为我是一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约定的时间从来不迟到,在我这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最基本的信任。

        被送出国留学之前,我一直在国内是横祸,按理说生活习性应该不会陌生,但或许是在澳洲生活的救了,才回来又遇上梅雨到了晚上竟然开始低烧,并且嗓子也干燥疼痛,喝了热水床上裹着被子迷迷糊糊的睡到下半夜,却头疼的醒来,没有办法只能起身去药店。

        回来的第一天,我还没来得及了解周围的环境,穿了两天马路才找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感冒药和退烧药,准备按照原路返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迷路了。

        最可怕的死,我竟然根本不知道自己所住的小区的名字,想要找个人问路都无从问起,好在我出门的时候还接的也要带手机,否则我就只能在马路上过夜了。

        想起白天的时候那个负责接待我的男孩子曾给我留下了电话号码,虽然知道这个时间打电话过去会打扰到他,而且我也不确定他有没有在睡觉的时候关机的习惯,犹豫了一下,还是按照那个号码拨过去。

        “你好,我是你今天接待的实习生周乔,我迷路了,你方不方便把我住的小区的名字告诉我。”

        他能够接我的电话我很感激了,根本就不好意思说要他来接我的话,所以只是问了小区的名字,想着或许还可以靠着手机的导航功能找回去,虽然我手机剩下的电量还能不能支撑我走回去。

        “请问,你可以告诉我小区的名字吗?”

        电话明明已经被接听了,可是对方却一直都没有回话,我只能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你在什么位置?”

        电话的另一端终于有了回答,大概是被我从睡梦中吵醒的,说话的声音和白天想必,有些不一样。

        白天的声音很温和,但现在却透着一丝清冷。

        对于我这样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人来说,哪怕是在白天想要辨别方面都不容易,更何况是在凌晨的陌生街道。

        “梧桐路与萧山陆交汇”

        我拿着手机走了走了半天,才终于找到一处十字路口,看着路标爆出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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