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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新生


社会是一个大环境,每一个地方都有与以前不同的地方,也有与以前相似的地方。

        如果是来旅游,看过就好,看风景、看人、看事,如果是来体验生活,那就是要居住下来,认识这一片风景、认识这一块的人、认识这里发生的故事。

        ——《巫妖王的笔记·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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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普修斯开始调动自己体内的能量,与周围空气中的元素产生共鸣。他身上的肌肉逐渐拱起,渐渐撑开了身上的甲胄。

        每一块铠甲之间露出了些许的空隙,但其中并不是普修斯的强健的肌肉,而是一块块火红色的岩浆。

        这边是普修斯的功法——炽烈熔岩。

        适合巨龙一族的功法还是比较稀缺的,巨龙一族并不是擅长使用技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巨龙一族都是靠着自己的蛮力在西斯大陆上占有一席之地。

        恰恰同为龙族的神龙一族,便是和巨龙一族有着显著的区别,神龙一族喜欢和人类接触。

        神龙一族认为,人类是寿命较为短的种族,他们想要发展和进步,就得在几十年的时间内对自己的文明进行更迭,发展出自己的优势,而龙族因为寿命较为长久的缘故,整体发展的水平和进步速度是落后于人类的,要不是龙族的起点在人族中太高,龙族是很容易被人类所超越的。

        神龙族的修行并不是依靠自己的本能,而是有着配套的相应功法,他们更喜欢和人类进行接触,这样可以刺激他们更加努力地对自己种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援助。

        古时候民间流传的龙神,大多是神龙一族,而恶龙,大部分则是巨龙一族。

        这是同一个种族对待外来文化的不同态度,给外来文化的不同感官。

        普修斯的功法是从神龙一族中流传出来的,非常适合龙族的火系修炼,取火焰的炽烈进行修炼,修炼到极致,整个龙的身体都会转化成为类似岩浆的存在,可以熔炼精钢。

        但是这个功法也有一点儿缺点,前期上手容易,但后期想要进入域则是有着很大的困难。

        普修斯已经在九阶的瓶颈上呆了好久了,他对自己功法的熟练程度已经可以做到“心念所动、功法自行”,已经和自己的呼吸一样成为了**的一种常态。

        但这个功法只追求“极致的高温”,火焰不仅仅有高温的狂暴、还有低温的柔和,明晰火的冷热,才能跨入第一步的域,现在的普修斯已经在进行这种尝试,尝试着控制自己对温度的把握。

        不过现在在探索这篇土地的时候,普修斯对这篇功法的运转已经到了现在的极致。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巨龙?

        这已经是作为一名战士的基本素养,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敌人,都保持住高度的警惕,不能放松自己的警惕,不然很容易倒栽跟头。

        对待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普修斯的身上已经笼罩上了一层火焰的光芒,他的眼睛已经完全通红,皮肤上已经出现了些许的龙鳞,泛着金属的光泽。

        在不断的进行过程中,普修斯发现了很多需要用妖气滋养的毒草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但事情奇怪的是,他们的毒性似乎完全消失了,空有其表,在他的感应中,一只普通的兔子吃完之后居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地蹦跶开了。

        他还发现了很多在妖气环境中绝对无法存活的植物和小动物,这一片地方实在太矛盾了,居然完全不能共存的生物居然生活在了一片土地上。

        普修斯看到的越多,了解的越深,眉头就皱的越紧。

        他现在前进的方向是在他感应中妖气最强的地方,已经越来越近了,普修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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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天,来来来,这是我的家!”尼桑很热情地邀请洛天刀塔的家中,也没有用钥匙开门直接推门而入,这样的举动让洛天感觉特别的亲切,在龙域的茅草屋中,洛天也是如同尼桑一样进门。

        “嗯嗯,谢谢!”道了声谢,洛天随着尼桑进入他家的房子。

        这是一个比较阴潮的木房,有些淡淡霉味,通风并不是特别好,在外的光线也不能充分地照进房,踏在地上,都会发出几声“咯吱、咯吱”的响声。

        不过这个房子内部看上去还是比较干净的,每一个地方的家具都摆放的井然有序,看着让人感觉比较舒服,应该是经常有人打扫。看着客厅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花瓶,里面的花还是比较鲜嫩,这件家里应该是有比较爱生活的女子。

        洛天一边在房间里走动,一边随意看看,姨娘在洛天领走前告诉他的第二句话——

        到新的地方,需要用脑子进行观察与分析。

        洛天就是在刻意训练自己的这个能力,希望能够通过家具的摆放和这间房子内的其他配饰来了解尼桑家是个什么状态。

        “你是谁呀?”一个糯糯的声音在洛天的背后响起。

        这个声音听上去十分的甜美,很软很酥,应该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洛天转身,果不其然,是一个扎着冲天辫的小姑娘。看她的身高,应该比洛天小一点儿,也许是尼桑的妹妹。

        “你是哥哥的朋友吗?”小姑娘看着陌生人转过身来,有点儿害怕地倒退半步,脑袋低了一点儿,用比刚才还小的声音轻轻的询问了一句。

        “是的呢,我是你哥刚刚在海边捡贝壳的时候认识的朋友,我叫洛天。”

        “你好,我叫莉莉安·肯,你可以叫我莉莉。”听说洛天是尼桑的朋友,莉莉明显地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是那些来嘲笑我哥哥捡贝壳的人呢。”

        洛天有点儿不解:“捡贝壳?捡贝壳怎么会被笑呢?”

        “哥哥说捡贝壳可以换钱,但是海边都是这种贝壳,我们从小玩到大的,玩了一会儿就丢掉,偏偏哥哥说这个东西可以赚钱买糖吃,还说要给莉莉买礼物,镇子里的小朋友都笑哥哥,连大人都笑,说哥哥是一个财迷,连没用的东西都不放过。哥哥有时候还会出一个铜币让别人帮他捡贝壳呢,你说,这应不应该笑。现在哥哥的房间里都是贝壳了呢,味道可大了。”

        虽然洛天并不知道贝壳能不能赚钱,但刚才看尼桑捡贝壳时候十分认真,应该是有一定的作用,而且他讲话的时候并不想是那种只会幻想的同龄伙伴,眉眼间与乾掌柜十分地像,应该可以形容为精明。

        一个精明的人做的事情,应该不会与他自己的预期有太大的出入。

        洛天把自己的手放在衣兜里,用精神力从自己的空间戒指中取出一片叶子形的挂坠,然后掏出来:“我不知道你尼桑捡的贝壳是不是能够赚钱,但是我知道,今天就是因为尼桑在海边捡贝壳,我才能够和他碰见。这样看来,捡贝壳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我送你一个礼物吧,这片叶子是我家长辈告诉我送给朋友的,你应该会喜欢。”

        洛天的手心里捧着的叶子形挂坠是碧绿色的,充满着生机之感,上面的叶脉纹路十分清晰,如同真正的叶子一般,但不是真实的叶子,这是一种仿造精灵族生命母树的圣叶雕琢而成,并且附上了生命魔法。

        它的实用价值并不大,主要是用来滋养皮肤,保持水润,是一种女性偏爱的饰品。

        莉莉的眼睛一下子被洛天手上翠绿的挂坠给吸引了,从小到大,她都没有看见过这么干净的绿色,这个挂坠好像有魔力一般,吸引着莉莉把它从洛天的手上拿起。

        触摸在手上有一丝温润的感觉,并不是那种纯粹的冰凉,手感很好。

        “诶呀,那个我不能要你的东西的。”

        莉莉把饰品拿在手上之后,洛天可以看出她十分喜欢这个饰品,果然精灵族的叔叔做出的东西女生都是喜欢的,难怪他叫我送人的时候就送这个,的确一下子拉近了与陌生女孩的距离。没看见本来有点儿害羞的莉莉,拿到这个饰品之后都抛却了害羞之情。

        莉莉有些推脱,想要把饰品还给洛天。

        但是洛天怎么会让她有还东西的机会?男子汉送出的礼物,哪里有被人还回来的道理?

        洛天把自己的手别再身后,不给莉莉换回饰品的机会。

        “不用还了,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当做我们的见面礼吧。这个饰品叫做‘新生’,是我家的长辈送给我的,价格也不贵的,你就不要推辞了。”

        洛天看这个房间内,家具的价值也并不是特别高,主要是偏向实用,莉莉的衣服也是偏向男孩子的风格,应该是尼桑穿旧的衣服改成了莉莉的衣服,可以看得出尼桑的家庭并不是太富裕。那莉莉拒绝礼物的理由应该是怕“新生”的价值太高。

        在洛天接受的传承记忆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鉴赏的知识,龙族是喜欢收集宝物的,如果宝物在眼前,却没有办法发现或者收集,对于龙族来说绝对是不可以原谅的错误!

        这是西斯大陆的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大多数的家庭的生活水平也就是如同尼桑的家一样。

        “莉莉、莉莉,家里来客人了,你帮我招呼一下,我去厨房拿点儿吃的招待我的朋友!”

        也不知道刚刚尼桑跑去干嘛了,现在才叫莉莉,洛天可是和她碰到了好一会儿了。

        “知道啦哥哥,你快点儿哦!”莉莉朝着尼桑发出声音的方向应了一声,就转头对洛天说,“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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