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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0章选秀邀约


沈意薇深吸一口气,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其实,我是大器的朋友。在缅甸的时候,我确实是落难了,当时身无分文,你也是知道的。后面回来遇见大器,才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便也以为我们是朋友,谁知,我为你们做了这么多,却一直被怀疑……不信你问大器!”

        被人怀疑的滋味不好受,但对她这个诚实的好孩子来说,撒谎的滋味更加难受。假到真时真亦假,沈意薇想想这一路瞒着父母,担惊受怕地跟着林乐修,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难,忍不住眼泛泪花,一滴泪落下,其余眼泪也争先恐后地涌出,真的小声哭了起来。

        她的嘴巴扁得厉害,小脸皱皱的,不知是受了多大委屈,才能哭成这样。就算天下最铁石心肠的人看了,也忍不住上前安慰。

        “哎呀,别呀!小乐,你这么苦苦逼问就不对了。薇薇可是一心为了你,也怪我之前没跟你说,薇薇真是我朋友。我们认识好久了。”

        听到“一心为了你”的时候,林乐修心里感到些微的异样。沈意薇脸色也有些发烫。

        “是吗?在哪认识的?”他还是穷追不舍。

        两人异口同声:“荣艺的周年晚会!”

        罢了罢了,林乐修揉揉额头,这两人并肩作战,听着就让人头大。“既然是大器的朋友,我就不追究了。之前是我不对,我给你赔罪!”

        沈意薇瞬间抹掉眼泪:“真的?你拿什么赔?”

        “你来选。”

        沈意薇的眼睛亮晶晶的,哪里还有半分泫然欲泣的模样。“我要你陪我去爬山!来g城这么久,还从未去爬过南山呢!”

        林乐修点点头。

        趁沈意薇去梳洗的空档,林乐修又多问了几句。

        “大器,能说说你们的认识的经过吗?”

        大器拍拍林乐修的肩膀:“小乐啊,你不信她,总得信我吧!我叶晚成跟你认识十年了,坑过你吗?我们真的没骗你的,她是荣艺的员工,当时她的包掉了,被我捡到了,就这么认识的。”

        “哦。”难怪那天他们两一见面的样子就有些不对劲。林乐修终于不再追究。

        大器长吁一口气,小乐呀小乐,我可没骗你,荣艺老板的千金,可不就是荣艺的员工嘛,嘿嘿。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沈意薇就听见敲门声响起。林乐修让她赶快起床,他们需要在中午前登顶南山。

        沈意薇早就准备好了,兴致勃勃地开门准备出发。

        林乐修看去,她头上是一顶蓝白条纹的宽檐帽,将小脸映衬得楚楚可怜,身着淡蓝色小飞袖配白色短裤,打扮得甚是清爽。肩上挎了个单肩小挎包,怎么看都像是去野餐拍美美照片的小姑娘。

        林乐修移开了目光,建议她换件衣服,现在才刚初春,穿短袖山上会有点冷,。

        沈意薇嘿嘿一笑:“不碍事不碍事。爬着爬着山不就热了嘛。再说了,南山又没多高。”我要是把自己包裹严实了,还怎么给你展示我的美貌、白肤、长腿?

        林乐修没办法,又往自己的背囊里加了一件保温毯。户外徒步时,他习惯携带户外装备,

        两人一起出门。

        “对了,大器不跟我们一起嘛?”沈意薇看林乐修没有等大器的意思,左顾右盼也没见到大器的身影。

        林乐修将背包甩到身上,颀长的身影在鼓鼓囊囊的背包的映衬下显得整个人如青竹一般挺拔。

        “大器说他今天要把资料拿给姜总,不跟我们去爬山了。”

        闻言,沈意薇喜不自胜。爬山真如她期待的那样,变成两个人的约会了?

        与此同时,她手机收到一条消息,是大器发来的。“薇薇,我够意思吧?”后面还附上一个斜眼笑的表情。

        薇薇连忙回复:“很够!回来必须请你吃饭!”急忙跟上林乐修。

        南山号称是s市的第一高山,站在山顶,可以将s城一览无余,一向是热门的打卡景点。登顶的路,石阶铺成的大路是一条,驴友们开辟的野路嘛,那就多得数不清了。

        林乐修试过,从大道走石阶上去,脚程最快也需要三小时,他算了一下,带着沈意薇,少不得需花四五个小时。

        待他们来到入山的大门处,沈意薇望着如织的行人,突然改了主意。走大道,人太多了,这样她怎么给林乐修“下钩子”啊。

        “走小路走小路!”沈意薇嚷着。

        看着她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林乐修笑了,“走小路?你知道小路有多难走吗?有些地方连路都没有,只能顺着石头爬上去。还有些草丛时常有蛇出没。”

        见到林乐修的笑容,沈意薇仿佛吃了蜜一样的甜,她真的希望他是开心的。

        “不介意不介意,走吧走吧。连缅甸的密林我都尝试过了,这城市里的小山有什么好怕的。”

        她推着林乐修,在一个分叉路口拐进了小路。

        南山若能开口说话,也要痛心疾首:什么“小山”?本山好歹是s城第一山!华南第二峰好不好!

        林乐修无奈,好在他早年在南山溯溪,走过这条小路,算是有一定的经验,便由着这小丫头。

        刚在野路上走了几十米,遇到的行人已经越来越少,和人声鼎沸的大路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景象。山涧隐隐传来水声,被茂密的植被阻挡着,找不到小溪的源头。林间有些不知名的鸟一声声叫着,衬得整个山林越发幽静。

        沈意薇紧紧跟着林乐修,生怕在这山里迷了路,那她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林乐修徒步时一如既往地沉默,叫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不过在她走不动时,偶尔拉她一把。他的手心干燥,骨节分明,带着些许凉意。可惜不过停留短短一瞬,助她解决困境后,便毫不留恋的抽走。即便是爬山的时候,他的背也挺得直直的,宛如茂林修竹。

        “林乐修,跟我说说你吧。为什么想要成为作词人?”沈意薇忍不住开口。她生性活泼好动,哪里忍受得了长时间不说话。

        林乐修连头也没抬,“不会做别的,只会这个。”

        沈意薇擦擦额头上的汗,“那总得有什么契机呀!”

        他突然停下脚步,盯着远方看不到尽头的小路,漂亮的眼神中难得露出一些哀伤与迷茫。

        “也许,是因为我的母亲吧。她喜爱文学,闲暇时也喜欢自己填词作曲。”

        “哇,原来你是书香世家出身,怪不得能成为国内最好的作词人,没有之一。”

        沉默,长久的沉默。

        明眼人都知道这本来就是恭维对吧,不知道戳中了这男人哪根筋,周身散发的隐隐怒气让沈意薇识趣地闭上嘴。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她就是知道他生气了,这算不算是某种心有灵犀?

        转眼已经爬了两个小时,沈意薇从没想过爬山的野路这么难走。好不容易爬到了半山腰,她的头发散掉了,衣服上多了好些泥印子,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和山里的黄土融为一体。

        抬头看看那个人,还是一副清秀俊逸的模样,似乎他不是在爬山,而是从山水画中飘出来的君子,纤尘不染。

        此处刚好是休息的平台,有零星几个路人在此处打尖。沈意薇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她翻着小挎包想要找点吃的,无奈里面尽是粉饼、口红之类的“扮靓神器”,除了一小块皱皱巴巴的巧克力,再也找不出别的吃的。

        她是不想吃的,这巧克力鬼知道放了多久。但没办法,这山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能买到吃的就怪了。英雄气短,她只能颤抖着撕开包装纸。快送到嘴边时,林乐修拦住她,递给她一块面包。

        沈意薇几乎感激得要拥抱他了,面包此时就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

        看着这小丫头狼吞虎咽的模样,林乐修不免觉得好笑,又给她递过去一瓶水。明明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姑娘,这一路上竟然没有半分抱怨。有几次明明虚弱得下一秒就能晕倒的样子,她咬咬牙,又坚持下来。倒是比他想象的能吃苦。

        注意到她白皙的双腿被蚊子叮出大小不一的红包,林乐修拿出驱蚊水仔仔细细帮她喷了好几层。顺手又拿出创口贴,帮她贴在手背上被沿途的枝桠划出的伤口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照顾她,好像成为了自己做得无比顺手且理所当然的事情。

        沈意薇心里甜滋滋的,这男人看上去性子上冷了点,做起事情来,却无比细致妥帖。

        刚好大器的电话打过来,拿给姜总的词他很喜欢,让他再多创造几首词,还没忘记让他们好好玩,千万别惦记着回来。

        前半段林乐修答应了,后半段嘛,忽略不计。

        两人收拾行囊,准备出发时,旁边一直坐着的绿衣女子突然上前找林乐修搭话。

        “不好意思,无意偷听。从刚刚的闲聊中得知您是作词人?我是《最佳作词人》的栏目编导,目前正好在寻找优秀的候选人。不知道您有没有意向参加?”说话间,她递上一张名片。

        苏雨眠,奇选卫视,栏目编导。

        林乐修没接。他个性内敛,不善言辞,遑论去台前彩衣娱人?

        “没关系,现在距离节目启动还很早,您可以慢慢考虑。”遭到拒绝,苏雨眠也是客客气气的。

        见苏雨眠拿着名片的手有点尴尬,沈意薇接过,随手塞进了林乐修的背包里。

        两人再次向山顶走去,只留苏雨眠目视他们的背影,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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