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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酒老瘸


京城官员上朝,一直是公鸡打鸣儿就开始了。

这时候天微微亮,睡得正香的水安歌却被元春狠狠地掀了被子,与睡魔交战完,水安歌打着哈欠,总算整理妥当,又被紫鹃一路赶着去了偏门。

“殿下第一次参加政事军务,切记多听多看少说话,将大臣将军们说的话牢记于心,千万不要不懂装懂,以免失了皇子的体面……”紫鹃不厌其烦地嘱托道。

“这些话你听谁说的?”水安歌好奇问道。

“长公主将我叫去训了一天,请宫里的嬷嬷教授了些来往礼仪,又有宫里的太监讲了一些服侍主子的心得,这些天哪,我头一次发现做婢女是这么累啊。”紫鹃拖长了声音道。

“哈哈哈,有趣有趣!”水安歌笑道。

紫鹃白了一眼水安歌,撅着嘴巴道:“殿下参与政务机要,你可高兴坏了,可是我们这些身边的婢女也得好好训训不是?以免破了皇宫里的规矩,让臣子们看轻了您!”

“紫鹃姐姐辛苦,等休沐,我带你出去逛街,给你买金簪首饰犒劳你。”水安歌讨好地说道。

“这还差不多。”紫鹃瘪着嘴,又望了一眼天色道,“殿下快走吧,要再不走就赶不到凌晨寅时三刻了。”

“娘亲呢,她为何没来送送我?”水安歌踏出门槛,回过头看见就只紫鹃一人,有些悻悻。

紫鹃摇头回答道:“长公主不睡个日上三竿不会起来,此行不远,殿下不必介怀,切记用心学着就是了。”

水安歌点了一下头,转过身却见一辆马车边,一个青衣少年与一个耄耋老人正站得笔直。

水安歌对那少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欠着身子,提着一个竹制行囊,低着头答道:“禀殿下,奴才是付总管的三儿子,小的叫犟驴子,以后负责随侍殿下左右。”

水安歌想起了太子府的大管家付总管,他原来有几个儿子,这些年极少碰面,倒是生疏了,想到这里水安歌吩咐道:“这是你小名吧,犟驴子,取得好,本殿下就要你这样敢闯敢拼的一根筋。”

“小的肝脑涂地,万死不辞!”犟驴子颇为熟稔地跪地喊道,水安歌将他扶了起来,命令道:“以后在我面前不必跪来跪去的,你不嫌麻烦我还嫌麻烦,竟然跟了我,办好事,我不会亏待你的。”

犟驴子又要跪下,想起水安歌的话就停住了,有时候他的确是头犟驴,脑子一根筋,认准了什么就是什么,付总管明白自己这个儿子,做生意当官是没想了,要是跟着一个好主子,说不定是个好归宿,于是将他安排到了水安歌身边,他也去了一个心病。

水安歌将目光放在另外一个马车夫身上,第一印象就是年龄太大,做他的祖爷爷都有余了,他不明白长公主为何安排这样一个该颐养天年的老人。

老头骨瘦如柴,笑的时候露出一口黄牙,头发扎成一个发冠,显得有些臃肿,水安歌和蔼地说道:“是不是府上有人算计您,要是有,告诉本殿下,本殿下为您做主,您这么大年龄,实在不适合做苦力活了。”

老头略显憨态,咧嘴一笑,眯着眼睛道:“没有人逼我,是老瘸子自愿的,长公主让老瘸子随侍左右,保护殿下的安全,老瘸子虽然老,但是能耐大,保护殿下,义不容辞!”

水安歌很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但是长公主这样做自有她的考虑,说不定人家真的是各世外高人呢?

“敢问如何称呼?”水安歌表示尊敬道。

“殿下叫我酒老瘸就行,嘿嘿,老瘸子虽然叫这名,但不瘸。”老头露出憨傻的情态。

水安歌看了一眼酒老瘸的腿,点了一下头,侵身上了马车,犟驴子与酒老瘸坐在马车前,鞭子一挥,就在紫鹃目送下,朝西郊北大营驶去。

寅时,除了值守的城门将士,街民都还沉寂在睡梦中。

水安歌觉得自己真悲催,就因为一句话,结束了自己美好的皇子生活,以后就得起早贪黑的干活,关键还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什么都做不了主。

躺在马车里睡不着觉,索性掀开了围帘,透出脑袋来跟犟驴子和酒老瘸聊聊家常。

“酒老瘸,你是哪里人?”水安歌问道。

酒老瘸腰间别着一个酒葫芦,单手牵着马辔绳,摇头道:“老瘸子无家可归。”

“那,你出自何门何派?想必你武功也很高吧?”水安歌又问道。

“老瘸子无门无派,逍遥散人一个,武功嘛,比西海昆仑山那些参禅老道高那么一点点,嘿嘿。”老瘸子自傲道。

“噢,你没有门派,那你的武功都是跟谁学的?”水安歌问道。

酒老瘸似乎被问住了,低着头绞尽脑汁,犟驴子见了,撇过头回道:“禀殿下,酒老瘸这几日刚进王府,就是他一剑挑了二王爷府上的匾额,木棍作剑,击退了二王爷豢养的门宾客卿,长公主后来赏赐他,酒老瘸就单只要了一些美酒,长公主问他以前的经历,他却完全忘却了,太医按脉检查过后,断定他是逢遭变故,得了失忆症。”

“噢?”水安歌看了酒老瘸一眼,心生同情,劝慰道:“世间之事无非悲欢喜乐,有些事情不如忘却得好,酒老瘸,你竟然失了忆,不如暂且重新来过,你的武艺,尚能灭了那二王爷的嚣张气焰,想必是十分得了,以后随侍左右,本殿下必不会亏待了你。”

水安歌是要好好笼络这个散人高手了,这些天他也发现自己的不足,就是缺少了能人高手的支持,水秉道大肆扩建门生客卿,不就是想垄断优秀的人才为他所用?

高手都被他抢去了,自己身边的人才就少了,如今风罗国都城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少优秀的人才,德才兼备者更是少之又少,太子与水秉道之前的斗争,一定程度上是人脉与人才的斗争。

酒老瘸憨憨一笑,索性再没有去想,马辔绳拉得噔噔响,拿起酒壶豪饮一口,匝着嘴巴道:“殿下有好酒,老瘸子不走。”水安歌哈哈大笑,也接过酒老瘸的酒壶喝了一口,抹嘴道:“好酒,爽快。”

  马车驶向西郊,守城的将士检查完放行手令,开了城门恭送,马车便在清脆的铃铛中出了城。

都城西郊外,正面对茫茫无际的荒漠,都城紧靠着巍峨的雪山,险峻难以攻克,是故水圣伯将郊外大部分兵力,安排到西郊外的宽敞地带,安营扎寨,拱卫京师。

都城东西北三面,绵延而出三百里,便分别有三座雄城,作为都城战略上第一道防线,水圣伯分别派遣了手底下最为心腹的将领,作为雄城的收关人,三座雄城牢牢地守护住前往都城的主干道,形成掎角之势。

但是万事皆有特例,西面塔塔克斯沙漠纵横西域东西,人烟稀少,生存环境恶劣,慢慢就成为了沙漠响马盗贼的寄居之所,都城的马贼正是跨过辽阔的塔塔克斯沙漠,到达了风罗国都城郊外。

水安歌望着天际处一个高耸的山包,记得几个月前,他就是从那里望到都城的位置,告别了三个月的流离生活,重新回到了繁华的都城。

边垂小镇,两把朴刀,一头老马,还有斗智斗勇的沙漠响马盗贼,形形色色在生死线上垂死挣扎的人,至今想起来,那都是一段难以用言语表述的经历。

三个月的流亡回归之路,水安歌懂得了不少世间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也看惯了许多贩夫走卒间的浅白世故。

记得风罗边塞有个萨斯克荒漠小镇,碰上个拄着拐杖的花白老头子,如酒老瘸一样骨瘦如柴,曾与他同行过一段时间,总是神神叨叨地说一些大事理,开口都是佛曰,道曰,子曰,上神曰的长句子。

    水安歌与花白老头同行的日子,就像是乞丐堆里的爷孙俩,人人看到都得落滴热泪,给上一点碎银接济,是以花白老头子寻得生计,便日日带着水安歌走上街头,唱起化缘歌:

    物随心转生心境,冬至人清惊梦魂。

看破红尘知浊世,见留清影遁空门。

俗间怀里愁无奈,净界山巅乐独尊。

笔底行吟留感觉,怀中自逸蕴乾坤。

……

这个疯疯癫癫的瘦老头,身上却有一段辛酸的往事,说来也能掉几滴眼泪,在这西部边陲,俨然衍生成为口口相传的民俗话本:

本是边陲一州刺史,海河晏清,万万臣民爱戴;

武定三十年初,未料东蒙蛮子来犯,屠城灭寨,百里狼烟,烽火连年,援兵解救不急,全境沦陷敌手,兵连祸结;

老头大义凛然,自组义军,转战边州五百里余,以战去战,刀山血海,东蒙不支,缴盔卸甲,终守得拨云见日,还全州朗朗清明!

重归故土之日,却见人去楼空;

边塞城墙赫然出现十丈京观,由城里无辜臣民二十万尸首封土而成,血流成河,赤地千里,天哭地泣……

白发老头悲痛大恫,至此之后变得疯疯癫癫,整日混迹街头,寻人便问刺史府何处,说自己找不到家云云。

水安歌大受刺激,那一刻只觉自己三王子的身份狗屁不是。

无数将领的功名都是累累白骨积累而出,他们的胜利才是风罗国举国之福,要说白发老头的累累功勋,自是封侯列土都有余,而他水安歌一个三皇子的宗室身份,整个膏粱子弟架鹰斗狗的德性,给人家当孙辈都得羞死人,除了一个三皇子殿下的虚衔,还有什么?

那个疯疯癫癫的老家伙现在可安好?是否还在小镇上寻找他的家人?何时才能真正醒过来?

水安歌临走时狠狠抱了抱白发老头,再也不留恋转身离去,酒壶里的清酒俱都敬了苍天。

家,似乎就是老头子最后的执念了。

他也是,在寻找自己的家!

可是真正的天下,毕竟少有不出世的绝世高手,更多的还是那个白发老头一样的无名之辈,就算建得功业成王侯,最终也是聚散流沙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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